近日我读到一篇文章,『成年未婚女子应否守贞?』它的副题是:劝她们不要做,不如教她们如何做。成年女子凡事应该可以自己负责,只要本身挑得起责任,所作所为又真的干卿何事。
林语堂博士在其书『生活的艺术』中,有几句话,
他说:假如我们的老祖宗认为吃饭是一件很羞耻的事,我们今天可能一个人偷偷地躲在房间里吃饭,性行为则可以光明正大从事了。
我在想,为什麽古人不把前者而把後者当作羞耻事,难道当初真的随便挑一件来羞耻吗?
人之所以为人,有很多事情是出于下意识的自然。一项风俗习惯之所以能久延而成为一种传统观念,
除了人为的制度,一些与知识无关的善恶美丑直觉,可能是有点说不出的大道理小道理。
上帝创造动物,实在奇妙,祂为什麽把某些器官设计在较隐蔽也较为易遮掩的地方?另些却安排在较明摆好使的位置?
又让鱼虫之外一些不懂得穿着的动物长了一身的毛?
可能祂的意旨便是教大家对於某些器官,可见却不必常见,可用却不必常用吧。
上古时代头脑迟钝的人,也懂得用树叶盖着某些部位,
更有些部落民族,有了布便先做个丁字裤,及至物资稍丰,见识渐广,见人渐多时,却又逐渐改丁为丙了。
现时流行的丁字裤,极少数维持旧时的观念了。
因此,先民把食的行径当作平常,把性行为认作不寻常,定有其先天直觉的认断。
前者可以一人独主独吃,後者则难单独行事。
前者有客人来时可以廷之共享,後者则恐难邀请第三者一起同乐。
性的美丑善恶,全在於一念之间。这一念绝对是主观的。
问题往往就出在此一念不单系於一人,必须当事的双方恒久共此一念,
可惜协力的双方未必长久同心,以致闹出很多纠纷,制造很多社会问题,痛苦与旁徨层出。
我非常赞成对年轻人推行正当的性教育,只是怕有些人对头一个字感兴趣,对後两个字却嗤之以鼻。
除了未成年的小子丫头外,我实在不明白居然有人说,他们不知道那种事是可能有後果的。
事先心存侥幸,事後发现没侥幸时才不得不找推诿之词。或做推责任之事去流产。
很多主张性开放的人喜欢以丹麦瑞典等国家作为例子,说他们的社会因此而无色情,无娼妓,无私生子,性犯罪也大为减少。
但我不免怀疑,既然食色性也,岂会因开放而减少之理?
恐怕是指开放之後,色情和娼妓这两个名词,渐渐由专有变成普通,更不必再据狭义的观点看色情。
所以,若是你的行为不符传统观念或有悖风俗时,你尽可不在乎老辈人的唠叨或他人的眼光,
但,先决条件是,你,尤其是女性的你,是否拿得起放得下?
麻烦的是有很多人根本放不下,却偏偏要乱拿。
潇洒於前,惶惶於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