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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国公民办理中国签证的重要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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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2 |
根据上级通知,自2010年5月10日起,法国公民申办中国签证需遵守如下规定: 一、法国公民入境中国均需在中国驻外使领馆或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构办妥签证,中国公安机关今后不再为法国公民办理口岸签证; 二、所有法国公民(包括持外交、公务护照者)办理签证的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三、法国公民申办旅游、探亲签证需根据要求提供: 来回机票 住宿证明(旅游签证)或亲属关系证明(探亲签证) 保险单 职业证明 或经济来源证明(或存款证明, 适用于无职业者和退休人员) 或在校就读证明(适用于在校18岁以上学生)
敬请遵照执行。 |